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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阅读次数:1590 作者: 王华 发布时间: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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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实验前必须作好预习(或按要求写好预习报告)及其他准备工作,并接受教师提问检查。

 

    三、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或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备。

 

    四、实验中,要仔细观察,认真记录数据(必须用钢笔或园珠笔填写),不得马虎从事,不准修改原始记录。不允许抄袭他人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或干扰他室。如有损坏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者,应主动说明人实验。

 

    五、进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尽量节约水、电和其他消耗材料。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持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六、实验完成后,须将使用的仪器、设备交还指导教师检查后,放回原位并清扫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原因并接受检查,按规定填写报废单或书写损坏情况报告。

 

    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造成事故者应作书面检查,并视其认识态度和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直至纪律处分。

 

    八、认真写好实验报告并及时交送指导老师,不允许相互抄袭实验报告,对于抄袭实验报告以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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