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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管理细则

环境毒理学实验室管理总则

 

 

一、准入培训与门禁授权制度。所有新进人员务必在实验室教师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其中外学科系老师或同学需提出申请(见附件1申请表),征得学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门禁授权直接向孙美芳老师或赵玲俐老师申请办理,有效期与申请实验时间一致。

 

二、实验收费制度。外学科系老师或同学需要按照每月800元缴纳费用,主要用于常规公共耗材(普通EP管和枪头)、一般试剂(磷酸盐缓冲液)与实验仪器维护费用支出,若还使用其它耗材和试剂,需要请示和另外收费。本实验室老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需要按照相同标准转账至毒理平台。所有平台费经内部转账至卫生毒理学实验室共享平台(账号为0301001119)。

 

三、仪器使用与维修登记制度。所有大型实验仪器(有使用登记本的仪器)需要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实验室内显微镜及成像系统使用(显微镜室)、烤箱200度高温、高压灭菌、化学发光成像仪、低温离心机、定量PCR仪、多功能酶标仪、细胞间使用等均需使用前和后登记,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维修或维护均需要在指定的记录本上登记(每个房间一本)。

 

四、实验安全要求。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白大衣和戴手套方可做实验,出实验室门禁止戴手套(除需要单手戴手套拿毒物外),在通风橱内配制或操作挥发性毒物,禁止在实验室内饮水或吃东西。

 

五、有序存放要求。化学试剂、抗体、引物和样品等所有实验物品应按照实验室指定的位置有序存放。实验试剂到货后做好到货时间和姓名标记,然后按照温度储存要求存放在常温存放柜、4度冰箱或-40度冰箱等,所有实验用品使用完毕后务必放回原处,本实验室实行最后操作人负责制

 

六、卫生整洁要求。所有实验室人员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大扫除,并负责监督和清理自己卫生管辖的区域。每位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垃圾,保持台面卫生整洁,本实验室实行最后操作人负责制

 

七、值日制度,包括实验、安全和卫生值日。本系实验人员需要积极参加各种公共试剂配制、枪头EP管高压灭菌等工作,每位实验人员均需要轮流参加本系为期一周的安全值日,每周五下午的集体大扫除,以及每日监督和管理好自己负责的管辖区域。

 

八、奖惩制度。实验室采用红、黑榜奖惩办法,针对遵守毒理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且积极参与实验室监督管理和反馈谏言者,将给予红榜奖励;凡是违反本实验室任何制度者,将给予黑榜惩罚,若情节严重或屡次违反者将禁止该生一段时间内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详见附件8实验室红黑榜管理办法

 

九、其它事宜:公共试剂与耗材剩余不多时请提前分别向张程、高蓝老师报告;所有实验物品或实验仪器使用均需经本系老师同意方可外借使用;研究生禁止私自带外学科系人员进入实验室观看或开展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