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文件

公共卫生学院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阅读次数:1625 作者: 王华 发布时间:2018-03-21
[字体:  ]

 

    一、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对高压、高辐射、高温加热、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学校有关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和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预警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实验完成后要对仪器进行安全检查。

    四、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贵重仪器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确需拆卸或改装时,应书面请示学院(所、中心)领导批准,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实施。

    六、实验室使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制定相应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